2019宁德市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缴费标准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黄伟 2019-02-25 10:51:22
导读: 沃保网小编从宁德医疗保障局官网于2018年5月8日发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申请】了解到报销范围、比例、缴费标准。

一、主体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经办机构

二、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宁政办〔2015〕187号)

3.《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宁政办〔2015〕237号)

三、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到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就医所产生的费用,且在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办理补偿手续的。

四、申报材料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在异地(不含境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后原则上在一个月内持以下材料到参保地医管中心报销(报销受理终结日为次年的3月31日)

①医疗费用发票;

②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③疾病诊断证明书;

④出院小结;

⑤长短医嘱复印件;

⑥如有手术治疗,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如有放射治疗,需提供放疗记录单;

⑦《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参保人员住院核对表》;

⑧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参保地农业银行或兴业银行账号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费用:

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受理终结日为次年的3月31日,报销所需材料:

(1) 医疗费用发票;

(2)医疗费用日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

(3)《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审批表》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参保地农业银行或兴业银行账号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注:以上所需材料由医院提供的均需加盖医院章有效;

因材料需存档,参保人员若有需要,请先自行复印留存。

五、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申请→材料齐全,现场受理

六、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现场受理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见封底)

九、效能监督

监督投诉:0593-2822593

效能投诉:0593-2860111

(印封底)

单位: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2885195(医疗待遇服务)

单位:福安医保管理部

地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2132315(医疗待遇服务)

单位:福鼎医保管理部

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龙山南路125号(民政局4楼)

联系电话:7839611(医疗待遇服务)

单位:霞浦医保管理部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1号文化广场A栋二层(未来星幼儿园前面)

联系电话:8866323(医疗待遇服务)

单位:屏南医保管理部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3号

联系电话:2102885(医疗待遇服务)

单位:古田医保管理部

地址:古田县民主路17号(古田县县医院门口旁)

联系电话:3865521(医疗待遇服务)

单位:柘荣医保管理部

地址:柘荣县双城镇屿前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6190570(城乡医保医疗待遇服务) 8338256(职工医保医疗待遇服务)

单位:周宁医保管理部

地址: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632886(医疗待遇服务)

单位:蕉城医保管理部

地址:蕉城北路45号昌隆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2058778、2058779(医疗待遇服务)

单位:寿宁医保管理部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248号

联系电话:5507575(医疗待遇服务)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估算,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宁德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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