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池州工伤保险最新规定:赔偿标准、范围、流程
实施机构: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办理地点:长江南路398号1012室 工伤保险科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审查标准: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为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2.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交准确、完整。
咨询电话:0566-2026614
监督电话:0566-2022115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为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2.所需提交的材料准确、完整;
3.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行政部门所作的证明材料、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的旧伤复发确认证明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含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身份证和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所作的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法律文书、行政部门所作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池州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