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抚州医疗保险最新规定:缴费比例、基数、多少钱

原创来源:沃保网   作者: 何靖涵 2019-01-24 17:08:48
导读: 沃保网小编从江西省统计局、抚州市统计局以及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大官网公布的相关通告中,了解到抚州市2018-2019医疗保险的缴纳规则将有所调整。

2019抚州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

根据抚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规定,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统一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2019抚州市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429元(5119元/月),2017年抚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8250元(4854.2元/月)。

①如果职工个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60%为基数缴纳医疗保费,即下限2912.5元/月。

②如果职工个人工资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以300%为基数缴纳医疗保费,即上限14562.6元/月。

③如果职工个人工资处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以100%为基数缴纳医疗保费,即职工个人工资金额。

2019抚州市医疗保险的缴纳金额:

假设抚州某单位某员工的工资是20000元,高于抚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该员工医疗保险的缴纳基数为14562.6元,具体缴纳金额为:

①单位应缴纳金额=14562.6×6%≈873.8元。

②个人应缴纳金额=14562.6×2%≈291.3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抚州市社保中心。

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

电话:0794-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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