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新规定7月起施行 全面解读新规亮点有哪些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6-06-02 10:21:43
导读:
上海市人社部门近日出台将于7月1日起实施的生育保险新规: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连续缴纳满9个月的,总体待遇提高。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累计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不满9个月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单位先行支付。新规实施后,只要生育或者流产时正常参加上海生育保险,就可以按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生活津贴,总体待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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